为了进一步树立乐清旅游的良好形象,提高乐清旅游的知名度、美誉度和认同感,以更直白、简练、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宣传推介乐清优美的山水风光。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乐清市旅游宣传口号创意作品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:
一 征集要求
1.作品能充分体现乐清旅游的基本内涵、资源优势、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,具有较强的震撼力、吸引力和启发性。
2.旅游宣传口号最多不超过12个字,重点突出,特色鲜明,文字简练、押韵,朗朗上口并具美感,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。
二 征集时间
2015年8月12日——2015年9月30日(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
三 征集对象
热爱、支持和关心乐清旅游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。
四 参与方式
1.登陆乐清旅游局官网(www.gotoyq.com),下载乐清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,并通过邮寄、送达和邮件的方式提交。通讯地址: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B309(邮编:325600),联系电话:0577-61880391,电子邮箱:928858726@qq.com。
2.关注“乐清旅游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本条信息左下方“阅读原文”,填写姓名、手机码、身份证号、邮箱、地址,点击立即报名填写宣传口号即可。
五 征集规则
1、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、公益宣传和出版物等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
2、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,与主办方无关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3、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六 评选方式
由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,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和终评。初评确定入围旅游形象宣传用语30条,终评确定获奖宣传口号,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。
七 活动奖品
最终录用者,奖金10000元
入围者5名,奖金各2000元
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,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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